联营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法。公司承包经营是指由承包人承担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和经营风险,发包人依约定收取相对固定投资收益的行为。承包经营是股东或者公司关于公司运营所作出的制度选择和安排,在不存在损害第三人利益、出借资质等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应为合法有效。签订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时,需注意以下问题:1、承包经营的主体问题;2、承包经营期间债权债务的承担主体问题;3、承包经营期间的员工新招用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 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法,只要符合民法典的规定,个人与公司合伙的项目就合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1种观点: 合作协议是属于合同的一种,合作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要依据合伙协议的具体内容和签订人的情况而定的。具体有:1、双方均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合作协议有效;2、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签署;恶意串通签署的合同协议无效。一、合作合同书的要素有:1、当事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住所,联系方法等等;2、标的。合同为何而立,标的就是关键;3、价款。为实现标的交易而需要支付的价款,包括付款方式、条件、定金等等;4、履行因素。包括期限、地点、方式等等;5、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免责等等内容;6、解决争议的方式。明确仲裁还是诉讼。如果选择仲裁的,条款应符合仲裁法的规定;7、合同生效条款。生效或者失效的条件以及无效的免责等等;8、附件。记载本合同的附件种类、数量、效力等。二、合同违约处理流程是:1、审核合同效力。合同主体的审核,需要根据合同主体的情况确定是否主体有权签署合同,是否需要经有权主体审批后生效;合同内容的审核,需要根据合同内容确定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否侵犯其他权利主体的权利,是否超越主体权限;2、梳理合同履行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内容,确定双方权利义务,核查双方履行情况;3、审核合同违约条款。如果主张对方违约,需要核对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对这种情况约定何种救济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对方主张我方违约,需要核查是否存在违约情况。如果存在,我方有什么正当理由可以抗辩,根据合同违约条款,我方需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4、确定争议解决方式。根据合同条款确定采取仲裁还是诉讼方式解决争议。以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还应根据合同约定或无约定情况下实际签订地、履行地、原被告双方所在地等确定法院所在地。合作协议书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这三个生效要件,自合同订立时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联营合同有法律效力。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三十三条企业有权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联营,向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投资,持有其他企业的股份。企业有权依照国务院规定发行债券。第六十四条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经营责任制的,除遵守本法规定外,发包方和承包方、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联营企业、大型联合企业和股份企业,其领导体制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联营合同是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为了达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达成的联合经营的协议。联营合同除具有一般合同的特征之外,还有其自身的特征:(1)联营合同的主体是法人,而且必须是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不能成为联营合同的主体。公民个人也不能成为联营合同的当事人。(2)联营合同主要体现了联营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3)联营合同适用于合伙型联营和合同型联营。(4)联营合同的主体至少有两方当事人。联营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力是按合同约定取得联营的盈利;按合同约定取得其他联营当事人的协助和支持。联营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是按合同约定提供联营资金或费用,按合同约定进行协作;支持其他联营当事人从事与联营有关的活动。(5)联营合同的标的是联营行为,而不是物或智力成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第四十四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衍生问题:什么人不能经商?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隶属这些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凡违反规定仍在开办的企业包括应同机关脱钩而未脱钩,或者明脱钩暗不脱钩的,不管原来经过哪一级批准,都必须立即停办,或者同机关彻底脱钩。